宗教不是你消遣的玩意儿
这几天,在同学群里,大家都在转发一条视频,是个相声段子,还是个对口相声,一位是才火起来的小岳岳,一位是他师父的老搭档,于谦。
这段相声的名字,起的是相当劲爆,相当夺人眼球:“《尼姑叹》,岳云鹏又一牛歌,比五环之歌还带劲 ”。
去网上搜了一搜,好家伙,这小子的这段相声,可不止说了一次,还和孙越也说过。
点开视频听了几句,哎呦,捧哏逗哏的词说的不堪入耳,我都不敢标出来,怕辣着大家的眼睛。
而这段视频也着实让我大跌眼镜,打破了我对相声界的常规印象,纳闷什么时候相声也开始了这种不入流的说法。
在前些年,中央电视台有一个“曲苑杂坛”的栏目,经常会有小品相声这些节目。当时也不懂什么大家,只是觉得说相声的演员简直不能再厉害,说学逗唱,拿啥啥会,诗词歌赋,更是张口即来,说的是生活,玩的是高雅。所以觉得说相声学识渊博,简直就是一雅士,像马季,侯宝林这些名家。
但是,在这个视频中,全是在扯淡,我就想问问这个岳云鹏同志:
你见过男众寺院隔着一堵墙就是女众寺院么?
你见过出家的女众抹得花枝招展,香气扑鼻么?
你见过出家人在墙头上翻来翻去的?
你要是没见过,就在这抓瞎胡说八道,这叫诽谤!
有些人可能会说,不就是一相声么,犯得着这么上纲上线的说道么?
我的回答是:不可以。他们在台上胡说八道的时候,底下的听众,乌泱乌泱的一大片,笑的前俯后仰 ,这样拿宗教来开涮消遣,合适吗?
还有前段时间某相亲节目的知名主持人,公开在节目中对僧人、乃至佛教的污蔑之词,还有某国学公众号一直谩骂诽谤佛教,都对佛教带来了非常的的负面影响。
要说这些个事情,可大可小:往小了说,这是一种戏谑语,调侃语。在现今这个社会,信教人员或者宗教人士并没有被平等的对待,随处可见的段子,和尚与尼姑,道士与道姑,修女与神父等等,都被强行组成CP,肆意的凭借自己想当然的一些词语,来抹黑宗教教职人员,本身就有污蔑的意思在里面了。
什么,有人说,不就是个笑话吗?
那请问,如果有人这样来问候您令堂、祖上,你也是认为这是玩笑?你还能欢声笑语、面带笑容的品着小茶、嗑着瓜子?
不会讲笑话就请shut up
!往大了说,这就构成诽谤罪了。
什么叫诽谤罪?
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:故意捏造并散步虚构的事实,足以贬损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的行为,就是诽谤罪。
这位仁兄,在公开场合,大庭广众之下,以佛教的出家二众为噱头,肆意捏造事实,破坏僧尼的清净梵行名声,有意识的误导大众,造成佛教乃至教内僧尼的名誉严重受损,这难道不是诽谤罪吗?
宗教信仰自由,并不是说我有信仰,就需要特别或者特殊对待,而是在法制逐渐健全、文明社会的今天,我们能相互尊重,不再有歧视、污蔑,不再有伤害。
所以,请不要拿出家人的慈悲当作懦弱,当我们选择不再隐忍的时候,为了大部分人的利益站出来的时候,同样也会有人拿着大帽子来扣到我们的头上,网上的键盘侠会笔诛相伐,口水谩骂,但是,即使这样,僧尼还是要站出来说:不!
其他的教职人员也会站起来,说:不!
佛教徒、道教徒、回教徒、天主教徒等等,也会站出来,说:不!
一切的善男子、善女人,会站出来,说:不!
道友们,我们需要您们的支持,请和我们一起说:不!